投标邀请函

发布日期:2024-01-12 20:58:02    浏览次数:4459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铁物总华东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秀山生态果园火车民宿项目个性化客车内部装饰装修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室内施工

3.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4.投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5.最高投标限价145万元(含税)

6.质量要求:确保优良,满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详见合同第四条)

7.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招标人时间为准,总施工时间不超过70详细施工计划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另文下达内部装饰装修最迟交工时间不迟于2024年3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佰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具有相应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2.投标人有类似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三年内装饰装修施工业绩)、固定营业场所,在类似项目上有专业技术人员等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5.投标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具体技术要求(装饰施工工艺标准及验收要求)

1.总体要求

1.1施工方应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4;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要求施工并组织内部验收、接受甲方验收;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2011年1月26修改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1.2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1.3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1.5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6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

1.7 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设计、施工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的装饰装修材料。

2.具体施工要求

2.1墙面

2.1.1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基层含水率应满足要求。

2.1.2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和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2.2门窗

2.2.1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尺寸及相邻洞口的位置偏差进行检验。同一类型和规格外门窗洞口垂直、水平方向的位置应对齐,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垂直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水平方向的相邻洞口位置允许偏差应为10mm。

2.2.2车厢外窗的防水和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3吊顶

2.3.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风管需要进行严密性检验。

2.3.2木龙骨、吊顶工程中的埋件、钢筋吊杆需要防火、防腐处理。

2.3.3安装龙骨前,应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2.3.4吊顶工程的木龙骨和木面板应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

2.3.5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

2.3.6吊顶埋件与吊杆的连接、吊杆与龙骨的连接、龙骨与面板的连接应安全可靠。

2.3.7面层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2.3.8在吊杆位置钻孔,用镀锌膨胀螺栓将吊杆与结构相连接,用吊挂件将主龙骨与吊筋连接;之后依次完成边龙骨、次龙骨和横撑龙骨的安装与固定,必要时按照施工规范进行起拱调整,吊顶中间起拱一般为短跨的1/200。

2.3.9选用适合使用环境的石膏板,如普通纸面石膏板、防火纸面石膏板、防潮纸面石膏板等进行石膏板的安装;用镀锌自攻螺丝将石膏板固定在次龙骨和横撑龙骨上,控制合理的钉距,钉头嵌入石膏板内0.5-1mm,顶帽处涂刷防锈漆,并用腻子抹平。

2.4乳胶漆

2.4.1车体内部清理:将墙面破损及松动处清除干净。

2.4.2修补墙面:用水石膏将墙面磕碰处及坑洼缝隙等处找平,干燥后用砂纸凸出处磨掉,将浮尘扫净。

2.4.3刮腻子:刮腻子遍数可由墙面平整程度决定,一般情况为三遍,厕所、浴室用聚醋酸乙烯乳液:水泥:水=1:5:1耐水性腻子。第一遍用胶皮刮板横向满刮,一刮板紧接着一刮板,接头不得留槎,每刮一刮板最后收头要干净利落。干燥后磨砂纸,将浮腻子及斑迹磨光,再将墙面清扫干净。第二遍用胶皮刮板竖向满刮,所用材料及方法同第一遍腻子,干燥后砂纸磨平并清扫干净。第三遍用胶皮刮板找补腻子或用钢片刮板满刮腻子,将墙面刮平刮光,干燥后用细砂纸磨平磨光,不得遗漏或将腻子磨穿。

2.4.4刷第二遍乳胶漆:操作要求同第一遍,使用前充分搅拌,如不很稠,不宜加水,以防透底。

2.5隔墙

2.5.1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2.5.2民用建筑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的规定。

2.5.3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和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验报告。

2.5.4板材隔墙表面应光洁、平顺、色泽一致,接缝应均匀、顺直。

2.5.5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2.6饰面及墙地砖

2.6.1门槛石

2.6.1.1门槛石厚度不得小于14mm。

2.6.1.2石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痕和缺损石板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2.6.1.3石板填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填缝材料色泽应一致。

2.7.2墙面

2.7.2.1内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光规定。

2.7.2.2.内墙饰面砖粘贴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结和填缝材料及施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7.2.3内墙饰面砖粘贴应牢固。

2.7.2.4满贴法施工的内墙饰面砖应无裂缝,大面积阳角应无空鼓。

2.7.2.5内墙饰面砖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应无裂痕和缺损。

2.7.2.6内墙面凸出物周围的饰面砖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2.7.2.7内墙饰面砖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

2.7.2.8软包衬板与基层应连接固,无翘曲、变形,拼缝应平直,相邻板面接缝应符合设计要求,横向无错位拼接的分格应保持通缝。

2.7.2.9软包内衬应饱满,边缘应平齐。

2.7.2.10软墙面与装饰线、踢脚板、门窗的交接处应吻合严密、顺直。

2.7.2.11若有壁纸、墙布的类别裱糊后各幅拼接应横平竖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应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距离墙面1.5m处观察壁纸、墙布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

2.8卫生间

2.8.1对地漏、管道根部墙洞质量要仔细检查,墙洞要密实合格,找平层施工时管道根部必须按要求作嵌缝处理。

2.8.2阴阳角应作成圆弧形,并顺直、平光。

2.8.3找平层施工:基面有空隙、裂缝、不平等缺陷的,用水泥砂浆修补抹平。使基面必须坚固、平整、干净,无灰尘、油腻、蜡、脱模剂等以及其他碎屑物质。

2.8.4找平层干燥后方可进行防水层施工,施工期间应防火、防水。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

2.8.5防水层完成后,要进行成品保护,不得上人走动。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8.6防水施工完毕后,进行蓄水试验,经过24小时以上无渗漏视为合格。

2.8.7热水器应安装在承重墙上并牢固。热水器的两端与墙壁之间最好留有足够的空间,便于维修。

2.8.8洗脸台上部附近预留插座(吹风机、剃须刀等)、下方预留插座、卫生间附近预留插座(洁体器等),卫生间内放置洗衣机时预留插座。插座的质量应良好。应避免淋浴喷头的方向,并配备防水盖。

2.9水电工程

2.9.1车体内装修所用电缆,电线规格应满足整体功率要求,全为铜芯线,保证室内用电安全。

2.9.2阻燃或耐火电缆可不刷防火涂料。

2.9.3电缆通(廊、沟)道的进出口、分支处,应设防火封堵。

2.9.4防火分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材料。

2.9.5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不宜穿越防火墙、防火隔墙。穿越处的空隙应采用和墙体耐火极限相同的不燃材料封堵。

2.9.6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2.9.7暗线敷设必须套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米或有2个直角弯时庆增设拉线盒,暗装表面与墙面应10mm的批荡位(粘贴性、热胀冷缩)。

2.9.8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数不应超过6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2.9.9强电线与弱电线不能穿入同一根管内,不能共用一个底盒或相互经过底盒,以防发生磁场干扰。

2.9.10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天花上新布导线与导线搭接应牢固且回锡焊(荡焊),绝缘带包缠后加绝缘套管,再缠胶布,并应均匀紧密(一次锡焊,三次包扎)。

2.9.11布线时,所有的用电器必须布设地线,做好接地处理及漏电保护。

2.10其他工程

2.10.1窗帘盒和窗台板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2.10.2窗帘盒和窗台板与墙、窗框的衔接应严密,密封胶缝应顺直、光滑。

2.10.3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材质、规格、花纹、颜色、性能、有害物质限量及木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含水率应有合格证书。

2.10.4门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

2.10.5门窗套表面应平整、洁净、线条顺直、接缝严密、色泽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2.10.6车体切割开门窗洞口需要准确测量开洞尺寸,并打磨边缘,保证门窗安装牢固。

2.10.7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内部硬装出现受损,应及时修补,修补后平整度必须无目视明显色差,与原样式保证一致。

2.10.8开关、插座安装要求平整稳固。盒子安装完整不变形,盖板紧贴墙面。盒内导线接线符合要求,不伤线芯,盒身要求绝缘处理良好。

2.10.9开关插座底板并列安装时要求高度相等,允许的最大高度差不超过0.5mm。对于房屋内所有的开关,如无特殊要求应该高度相等,高度差不超过5mm。此外,面板可通过吊坠线检测垂直度,允许偏差0.5mm。

3.安全环保措施

3.1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1.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3.1.2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做到文明施工,在施工生产中由始至终把安全放到首位。

3.1.3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3.1.4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1.5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3.1.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3.2 整体施工防火要求

3.2.1易燃物品应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并应有明显标识。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3.2.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应避免敲打、碰撞、磨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应有安全防爆装置。

3.2.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3.2.4施工现场动用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

3.2.5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沙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3.2.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3.3环保措施

3.3.1在施工期间,对易飞扬的粉尘材料在运输和堆放时进行覆盖,防止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

3.3.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机械设备停放有序,特殊施工地段有明显标志。

3.3.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验收标准及要求

4.1乙方选用的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验报告和产品使用指导说明书,并应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2装饰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无破损、变形、变色等问题。施工工艺应符合施工规范,无明显的施工缺陷和瑕疵。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装饰工程外观应平整、光滑、美观,无明显色差、划痕、污渍等问题。

4.3乙方应在隐蔽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艺施工,未经甲方验收视为不合格,应重新返工接受验收。

4.4交工验收文件

a)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b)施工质量检测记录;

c)施工过程中对重大技术问题和其装质量问题处理的记录;

d)修补和返工的记录。

四、报价格式

1.报价应是本投标邀请函所确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含人员食宿及不可预见的窝工费用)、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材料倒运和装卸车、水电气、缺陷修复、项目验收费用、资料整理报验及归档费、利润、税金、安全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项目协调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招标人提供压缩空气、水电、室内场地等。

2.投标人应根据市场情况、现场实际和自身情况提出合理报价。

3.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
    4.计价方法:本次报价,投标人应根据邀请单位提供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任务书)、项目范围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认可,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单价和合价中。任何漏算、错算、考虑不周等因素,其责任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评价方法

报价承诺函应在规定时间内邮寄或送至中铁物总华东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华东公司将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报价函进行综合比选评定。综合评审表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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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招标人评审为有效投标的不少于三份,综合评审得分最高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审得分一致的,按投标报价进行排序。

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天内与华东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六、投文件的提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

 2.投标单位应在2024年1月19900之前将投标文件(胶装)密封邮寄至华东公司。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191000

人:何席席    联系电话:15755182571

邮寄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天门大道中段中铁物总华东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七、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两份)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A、报价承诺函;B、总报价表;C、分项价表;D、授权委托书、E、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F、技术标(施工作业规程)G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若有);H.安管(职业病)人员证书(若有);I往期业绩

八、合同条款

秀山生态果园火车民宿项目个性化客车

内部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中铁物总华东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秀山生态果园火车民宿项目个性化客车内部装饰装修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铁物总华东资源科技公司秀山生态果园火车民宿项目个性化客车内部装饰装修施工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

3.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内部墙顶地、风水电、家具软装施工等。

4.数量:具体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4.1清单中工作内容仅为暂定,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劳动力投入、机械设备配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履约能力、现场管理水平等情况是否满足工作需要做出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4.2清单中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完成经甲方审核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税,税率  %,合同金额暂定,以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计算结算价本合同为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合同。工程数量增减不调整合同单价,单价一次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

特别提示:(1)合同中无零星用工;(2)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3)施工单位已充分考虑市场材料价格波动、现场位置情况、装卸限制及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任何足以影响单价风险的因素(如施工用水、用电接口位置等)合同签订后价格不予调整。(4)施工队伍自购材料费包含检测费及复测费用。(5)施工单位需配合进行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必须满足设计要求。(6)施工单位投标的单价,甲方视为包含完成对应的单位工作量所需费用(包含全部显性和隐形费用)。

2.详细报价: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

2.1 本合同价款是按国家质量标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的综合,除《工程量清单》中注明的以外各项目合同价款中已包含了乙方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水电气、缺陷修复、利润、人员设备的调遣、窝工费、食宿费、劳保用品、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治安管理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详细报价清单中的单价为相应工程作业计价细目下全部作业的综合单价,包含了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工程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发生的包括停电、停水、施工配合、二次或多次材料及家具转运、材料涨价、机具设备涨价、人工费涨价、水电费涨价等所有因素可能引起的一切风险。

合同价格除包含完成合同规定分包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包含施工队伍调遣、职工(人身)事故险、未单独计列的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等为了本工程的顺利实施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2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则税金按国家新税率进行相应调整。

2.3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第三条 合同工期(暂定)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70天。

2.合同开工日期:2024    日;合同竣工日期:2024    日;

  3.详细施工计划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文下达,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最迟交工时间不迟于2024年3月3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亏损为由要求赔偿未得到满足进行的阻工、停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或补偿的非由甲方原因引起的各种事故责任),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不赔偿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费用。

4.本合同中对于工程工暂无法确定时,开竣工时间以甲方施工计划安排为准。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组织施工,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损失的费用由乙方负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4

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④《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

⑤《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满足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1.乙方应按本项目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2.甲方按装饰装修有关质量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甲方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在每道工序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每道工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乙方安排人员进行配合;施工现场发生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和下发暂停施工令。甲方进行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4.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质量进行检查时,乙方应配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乙方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上报甲方进行复查。

5.乙方如果出现质量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甲方进行处理。

6.本项目质保期    (防水工程质保期年限5年),乙方及其人员对本合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本项目工程正式竣工验收日期算起。

第五条 材料供应、机械租赁和试验检测

1.甲供材料本工程甲供料为:        /        

2.乙方自购材料及要求:

合同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自购。乙方自购的所有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立即清除出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周转材料和机械使用:

乙方应根据具体情况,配备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1向乙方提供用于施工的场地

1.2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结算手续,支付乙方工程款;

1.3组织对乙方施工(或完工)工程进行过程检验和竣工验收;

2.乙方:  

2.1严格按照甲方要去、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技术交底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

2.2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甲方经理部统一管理,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和上岗操作证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

2.3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计划,确保施工安全

2.4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环保施工。因施工造成的安全环保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2.5自觉接受甲方管理、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费用,采取完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6做好车辆玻璃、油漆等其他部位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施工造成其他部位污染的,乙方无条件清理,否则扣除相应款项

2.7不得将本工程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禁止转包。

2.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2.9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

2.10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特殊工种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操作证须向甲方提供原件核对,并留存复印件备案;且一线生产人员应符合国家法定年龄;乙方雇员进出场必须在甲方登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1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体检制度,在进场前对其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向甲方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以满足本合同施工作业需要。

2.12乙方必须与其聘用的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及时、足额为履行本合同人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投入的人员,需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劳动合同、特殊工种证等复印件,以便甲方备核。

第七条 安全文明、环保施工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的关于安全、环保、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环保标准组织施工,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乙方应提供接受教育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备案,由乙方授权委托人签认接受安全教育人员的花名册等安全教育资料。施工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乙方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证件,才能上岗。

4.乙方对本工程安全负责,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操作规程执行,服从甲方安全监督和管理。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机械事故及其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此风险费已包含在乙方各分项承包价款中。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乙方应对本单位参建人员进行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和康复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八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黄彬,职务:运营部部长,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监察,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及其它事项,审核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工地代表为: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领取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乙方自备流动资金;材料进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厂内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现场剩余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结算价款的95%,预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结算款在甲方一律付至乙方公司账户,未办理结算的不予支付。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额和期限作相应调整和顺延或采取其他相应解决措施,并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和利息。

1)乙方因履行与第三人签订的聘用、雇佣等劳动合同、租赁、买卖等经济合同已经或可能发生纠纷,且乙方依法应当承担合同债务而未妥善处理的;

2)乙方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期间,因发生侵权纠纷、工伤、交通等事故,且乙方依法应当承担责任而未妥善处理的;

3)乙方擅自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被甲方发现的;

4)乙方实施其他损害甲方权益行为的。

第十条 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履约保证金: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0%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

2.质量保证金:按每期结算金额  5 %的比例预留。乙方的工作成果在甲方约定的质量保修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乙方。若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修,质保期延长,质保金仍由甲方保留。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

第十一条 变更

1.甲方有权对本工程进行设计变更,乙方必须认真执行。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施工不当而引起的变更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变更价款的确定: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审定的变更数量,按照合同附件中的细目价款对乙方进行计价;如原合同无清单单价,则计价单价按照合同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合同中无相同项目单价的,参考同等施工内容市场价协商处理。

4.甲方变更减少了工作内容或工程数量,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向甲方申请验收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的,乙方应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责任
    第十三条  竣工结算及移交
    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认可后14天内,乙方甲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逾期付款发生时,乙方仍应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

2.1若因乙方施工计划未能完成,导致或预期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延期造成的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

2.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节点计划未能完成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由此而发生的延期赔偿金(赔偿金=2‰×暂定合同总价×延期天数)。此赔偿金最高限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

2.3在甲方限定的节点工期内,如果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甲方有权指定其他队伍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更换施工队伍导致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4在过程检测、验收中,乙方施工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次。

2.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修复至合格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10%的违约金。

2.6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不服从甲方管理监督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次。

2.7乙方转包或非法转包本工程的,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9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有权就乙方的履约能力做出评估,如果乙方无能力继续履约(特别是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2.10因上述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设备和人员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无条件撤离。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延期损失。

2.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停工、撤场,乙方施工的所有工程数量甲方均按实际完成(实际完成的数量,计量规则需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验收合格数量的80%计量,扣留价款作为乙方对甲方更换施工人完成剩余工作量的组织措施费补偿,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已结算款额的50%的违约金。

2.12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13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2.1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十条:其它约定

1.乙方对甲方负责,承认并严格按照甲方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环保、文明施工等标准执行,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

2.临时工程

2.1施工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接口

2.2乙方必须自备足够的电源,在网电设施建立前或网电停电期间,由乙方自发电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3乙方设备、人员调遣及食宿由乙方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权属归于甲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处置。

4.乙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纪守法,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类似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撤离现场时,应运出自带小型机具并清除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做到现场和工程整洁,达到甲方认可的状态。若甲方清理,则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所载义务的,除了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的违约金外,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及守约方主张赔偿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本合同项下的交易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为提出索赔而发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审计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十六  附则

1.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

2.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方,对本合同条款已认真阅读,对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均已完全理解,对履行本合同可能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项目停建、工期变更、资金周转、自然条件变化等均已充分判断,乙方签订本合同则视为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3.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书。

4.本合同正本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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